海关监管代码1039是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常规的跨境贸易,一般结汇是需要合同、发票和海关清关单据,如果没有进项发票,退税比较难;再加上小商品金额不高、流水多、清关报税繁杂,这种情况怎么办?
所以,很多跨境电商客户会选择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他们的主要痛点:
① 未进行正规报关
② 无票采购
③ 主体无法获得合规结汇额度
④ 结汇到个人,个人私账巨额收款,未申报来源无法说明,冻卡风险增加
⑤ 主体公司内外两套账,长期零申报/亏损,税务风险增加。
那选择1039模式,需要考虑什么呢?
一、梳理现有业务链条
1)是否有外贸公司,是否获得进出口权?
2)货代在哪里?
3)目前是哪种方式报关?
4)整柜、散货,还是快递的物流方式?
5)一年营业额多少?
6)资金如何回流的?
7)商品是什么?是否涉及到品牌授权?(必须获得品牌授权)
8)单票平均发货量有多少KG/CBM?
9)每月平均发货量有多少KG/CBM?
10)出口目的国/地区是?
二、是否适用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以下目录中的商品,不适用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
《进出口农药管理目录》
《兴奋剂目录》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
《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
《出口零退税率商品目录》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和非医用口罩(暂停)。
三、适合客户群体
无法取得足额进项增值税发票的跨境电商
无法独立做出口贸易的跨境电商
收汇渠道不符合要求的跨境电商
财务核算不健全的跨境电商
四、跨境电商1039模式有哪些优势?
相对于传统的外贸业态,市场采购贸易具有明显的优势:
在税收监管上,对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执行增值税免征免退的优惠政策;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货物交付时由外贸代理商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免税管理系统中准确、及时录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相关内容,并报关出口,才能对该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对如实登记交易出口的货物是免税,不存在再补缴增值税的问题。
在通关监管上,海关等口岸部门对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出口的货物实行按大类方式申报的便利通关措施;
在外汇监管上,突破了“谁出口、谁收汇”的限制,允许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供货商户直接收结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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