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家总把香港公司的审计报告,称之为“核数师报告书”呢?其实,这是因为香港《公司条例》第122条中的严格规定。
根据这一条款,除了那些处于“休眠状态”的公司,其他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每年都需要邀请一位独立的审计师来进行财政审查。
这份报表不仅对于公司的税务评估至关重要,更是对外展示公司财务状况的重要凭证。
因此,对于香港的公司来说,每年一次的核数师报告书,既是一项法定义务,也是维护公司声誉、保障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步骤,是对香港公司自身财务透明度的有力保证,更是向香港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税局、海关、金融局等)递交的一份负责任的文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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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会计制度的特点
香港的会计准则与其财政年度结期紧密相连,这赋予了香港会计制度独特的灵活性。香港的财政年度通常是从每年的四月一日开始,一直延续到第二年的三月三十一日结束。
而对于公司而言,它们的会计年度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完全由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业务需求来自主决定。
因此,在香港,各公司的会计年结日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香港的公司法例,会计师行属于无限公司。这意味着会计师行在为客户提供财务报告时,需要承担起连带无限责任。
这种责任制度确保了会计师行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始终保持高度的专业性和责任心,从而保障了香港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种制度设计不仅有助于维护香港资本市场的稳定,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透明和可靠的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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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审计报告常用版本
香港会计师公会推出了《中小型企业财务报告框架和财务报告准则》(SME-FRF 和 SME-FRS)。
这些标准的制定简化了要求,并删除了与没有公共责任的合资格的香港中小企业和私营实体的无关主题,从而促进了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
SME-FRF 和 SME-FRS 自 2014 年起生效,适用于 2014 年 3 月 3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期间。这些会计准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管理,并符合新《公司条例》第 380 条的规定。
所以,香港审计报告常用版本就有这三个:
1.《中小企财务报告准则》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ity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 (简称SME)
2.《私营企业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ong Kong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 For Private Entities(简称PE)
3.《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ong Kong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HKFRS,简称FULL GAAP)(全面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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