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性质不同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作出实质性的决策;
董事则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于公司的管理者。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
二、产生的方式不同
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的投资者就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而董事要拥有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一般由三种方式可以确定:
由法律规定
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在三种方式中,法律规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权威的,因此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作出的规定,董事会必须依照执行。
三、职责各不相同
董事的权责:
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及决策;
保存会计账簿及营业记录;
负责银行账户管理;
代表公司借入贷款并以公司财产作为抵押;
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拟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方案;
召开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的权责: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权,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获取股息;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优先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公司清盘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股东会审议及通过年度审计报告;
通过股东会聘任或辞退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的薪酬事项;
公司有盈利时,股东有权获得公司派发股息;
公司结业时(即清盘),在公司清还债务后,股东可以获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
其他常见问题解答
1、香港有限公司最少需要几个股东和董事?
根据现行香港《公司条例》,每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须有最少一位股东和委任最少一位董事。不过,与此同时香港公司股东是可以同时担任董事,所以很多私人香港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为同一人。
2、 非香港居民能否成为香港公司董事。
可以,所有年满十八岁的人士,如未被香港法庭裁定不能出任董事,即符合担任董事资格。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如需开立香港银行账户,银行还会要求有权签字人持有效护照或港澳通行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
3、在别国成立的公司,是否可以成为香港公司的股东并同时出任该公司董事?
可以,香港法律允许法人股东和法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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