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明书是一份由香港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发出的文件,用作证明其香港居民身份,以便能申请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安排下的待遇。
通常,大部分企业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是为了享受《内地和香港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安排》下股息、利息与特许权使用费的优惠税率。
首先我们看看在香港申请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条件:
1、在香港有实地经营,租赁办公室
2、在香港有聘请雇员,缴纳强积金
3、公司的管理或控制在香港进行
4、公司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在某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或在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其中一个是有关的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300天
符合上面条件的,可以向税局递交资料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居民身份证明书申请表
2、情况说明函
3、公司注册证书副本,以及公司更改名称证书副本(如有)
4、香港公司的架构图
5、董事股东的身份证或香港居留的有效证件
6、香港公司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7、最近年度的业务证明(如合同发票),合同要求是在香港签署
8、香港员工的强积金缴纳记录
9、雇员合同以及办公室租赁协议
香港税务局会根据公司提交的资料,综合考虑公司的情况,如果香港主管当局不能根据所取得的资料进而确定居民身份的话,将会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做审查。
如不符合相关条件,税局会拒绝发出居民身份证明书。对于已经获得居民身份证明书的,并不能保证其申请享受安排待遇就能成功,最终仍需由当地税务机构决定。
证书有效期是三年。在某一年度获发居民身份证明书,申请人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一般在当年及其后连续两年均可不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