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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询证函相关事宜
银行询证函是什么?
银行询证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例如对应收账款余额或银行存款的函证。银行询证函是向银行发函询证银行存款、银行借款、托管证券、应付票据等情况。
所以,大家应该理解了,银行询证函就是会计师向银行发出的,求证企业提供的资金信贷是否完整和真实的一种方式,而银行在收到询证函后,就会向会计师做出反馈。
那么询证该怎么做?
审计公司在审计工作开展的同时,会把银行询证函等签字文件发给客户签字,客户在银行询证函上签署在银行预留的签字\盖章后,原件寄回审计公司或客户直接把银行询证函递交到银行即可。
另外,关于香港公司做账审计这块,我们发现有客户对于离岸豁免的申请次数与间隔时间有疑惑,所以这篇文章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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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豁免申请次数与间隔时间
一般来说,只要离岸公司的业务没有改变,在税务局的惯常做法下,申请离岸豁免一次便可,不需要每年都持续申请。
申请成功后,税局会视公司以后年度都是离岸,会不定时复查,以我们的经验来说,短则两年一次,长则十年以上都没有复查过。
如公司的业务于某一年度有变更,只要在核数报告与税表上写清楚,税局就会再次出信询问新业务离岸性质,相当于需要重新申请离岸豁免。
对于公司来讲,离岸经营是最好的经营模式,所以如果公司确实属于离岸经营,那么不管是否盈利(无营运除外),建议公司在第一次做账审计的时候就申请离岸豁免,因为税务局认为一家规范经营公司的营运模式不会随意更改,所以第一年申请成功几率远远大于以后做账审计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