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是被允许的。而在众多的避税套路中,就有一种通过"基金分红"来避税的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发布的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中规定:"对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仅公募基金适用)"。
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税收政策里公布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提到: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公募基金时,所得到的投资分红是免税的。
但是,前段时间有一家上市公司本欲利用基金分红来避税,却反倒被相关部门催缴补税,这是为什么呢?
所以,大家要明白,国家有政策是没错,但是,对于文件中所称的“证券投资基金”是仅指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还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概念,既包括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呢?实际上,这个在基金业界和税务机关之间一直存在争议。
目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了解到,深圳、湖北税务局曾经在12366答疑中公开表达过观点,就是原则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红不能适用财税〔2008〕1号文免税政策。
从上海绿庭投资公布的信息来看,上海税务局的态度和湖北、深圳税务局态度一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从披露内容来看,上海绿庭投资针对这笔业务补税只是加收了滞纳金,并没有定性为偷税处罚。
因此,这也是当下部分企业仍然犹豫,看看私募基金分红免税有无打擦边球空间。因为,如果你对这个业务,不定性为偷税,而属于对政策理解差错,按照《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追征期最多5年。
所以,很多企业还有侥幸心理。另外,我们要提醒企业一点的是,对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免税,也仅仅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发行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券商、银行发行的类公募型理财、资管计划分红,按现行政策规定也是不符合企业所得税免税规定的。
所以,公司如果想利用基金分红避税,一定要咨询相关专业人士,骏德集团在行业深耕多年,对行业规则及国家政策早已了然于胸,且有专业人士进行风控把关,如果想了解更多,欢迎咨询我们。
另外,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已宣告未分配的红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企业在基金分红公告后买入的基金,其分红不能作为免税项目。因此企业需要在基金分红公告日前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