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架构最早在90年代末出现,2003年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查程序后,红筹架构被大规模的广泛使用。在2006年8月商务部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之前,传统红筹架构一直是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
红筹架构相较于境内企业直接向境外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的优势在于,通过境外控股公司挂牌上市的模式,境内的经营主体可以避免外商投资产业限制、股权流通性限制、两地双重审批和流程、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会计规则衔接等复杂因素。
什么是红筹架构
红筹架构是指中国境内的公司(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然后将境内公司的资产注入或转移至境外公司,以实现境外控股公司在海外上市融资目的的结构。
为什么要搭建红筹架构
从当前市场来看,最直接的原因是:红筹结构实现了资本运作承载主体的变更。由于资本运作主体为境外主体,红筹结构具备了以下优势:
1、内地证券市场IPO实施的是核准制,在中国内地上市的企业,拥有比较高的的条件和门槛限制,企业通过红筹架构搭建,使得中国权益企业实现境外间接上市,适用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享受门槛较低较简捷的上市程序,为企业融资开拓便捷通道。
2、股本和资本运作方便,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可满足股东和私募投资人在内的各方要求,境外公司治理方式带来更灵活的员工激励、类别股等制度空间,也可享受一定的税务豁免。
3、对部分行业外资准入的禁止/限制性规定,企业可利用VIE协议架构来进行回避。
4、相较于客户主要在境外的企业而言,国外资本市场较为成熟,选择境外上市对提高企业国际声誉拥有帮助。
红筹架构搭建步骤
1、实际控制人在境外设立开曼公司,引入外部投资人或自行筹资,金额相当于境内公司的净资产值;
2、开曼公司收购(或通过香港公司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境内公司股权,将对价汇入境内,并将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或者不直接收购境内公司股权,而是设立WFOE为境内公司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等服务,国内经营实体企业将其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WFOE,即VIE模式。
3、实际控制人在开曼公司上层设立BVI公司,收购开曼公司股权或与其换股;
4、开曼公司向海外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