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采取的税务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增加就业机会、鼓励研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以及使整个经济更具有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
如对涉及特殊产业和服务(如高技术、高附加值企业)、大型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区域总部、国际船运以及出口企业等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优惠或资金扶持等。政府推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基本上可以和本土企业一样享受。
01、新加坡先锋企业优惠
先锋企业优惠(Pioneer Certificate Incentive)享有“先锋企业”称号的公司,可享受长达15年的免征税。如果您的业务与研发、IT或还未大规模开展的行业相关,您的公司就可以申请“先锋企业”资格。
02、新加坡发展和扩展优惠
发展与扩展优惠计划(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为发展新业务或扩展业务的公司提供5%或10%的优惠税率,前提是这些业务对新加坡的整体经济有利。
03、新加坡国际贸易商优惠
为鼓励全球贸易商在新加坡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对政府批准的“全球贸易商”给于5-10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减低为5%或10%;此项优惠项目由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ES)负责评估。
04、新加坡金融和财务中心奖励
此项政策是为鼓励跨国企业在新加坡设立金融和财务中心(FTC),从事财务、融资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务。金融和财务中心从事符合条件的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申请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期10年,最长可延长到20年。
05、新加坡区域/ 国际总部计划
将区域总部(RHQ)或国际总部(IHQ)设在新加坡的跨国公司,可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区域总部为15%企业所得税税率,期限为3-5年;国际总部为10%或更低,期限为5-20年。
此项政策主要事为鼓励跨国公司将区域或国际总部设立在新加坡。具体优惠企业可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BD)进行商谈,企业发展局可根据公司规模和对新加坡贡献为企业量身定做优惠配套。
新加坡政府的地区总部计划(RHQ)通过采取税收激励措施吸引跨国企业在新加坡设立地区总部(如负责东南亚活动)
例如,政府为能满足在新加坡拥有不少于50万新币的资本和年度商业开支不少于500万新币等最低要求的 RHQ公司提供以下税收优惠:
· 对增量应税所得征收15%的税;
· 3年免税,且可延长2年;
· 超过地区总部奖励计划最低要求的跨国公司可以获得国际总部(IHQ)奖励,奖励幅度更大,例如:
· 依据贡献,同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协商对应税所得 缴纳0.5%或10%的税收;
· 5到20年的免税期;
地区总部和国际总部的应税所得是指来自管理、技术 协助和其他支持性服务的所得,以及应税利息和许可费。新加坡对地区总部或国际总部获得的股息予以免税,对地区总部和国际总部支付的股息免除预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