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CRS(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又称“统一报告标准”)早在2017年就已生效,但我们发现不少人还对CRS存在诸多的疑问。
比如,CRS究竟对持有海外资产的人有哪些影响?哪些资产需要进行申报?什么情况下无需申报?本文以问答形式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读懂CRS。
Q1:哪些资产类型需要进行CRS申报?
存款账户
托管账户
现金值保险合约
年金合约
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CRS交换的是金融资产信息。房产、珠宝、字画等非金融资产则不需要交换。
Q2:是不是所有人都会受CRS影响?
首先明确一点,如果你没有境外资产,所有资产都在境内,那么CRS跟你完全没关系。实际上受到影响的只有两种人群:
●第一种是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外拥有的任何金融资产,如存款、证券、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视为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而与中国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种是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收居民,即在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被视为中国的“非居民账户”,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
Q3:CRS对于在境外开户的影响?
对个人客户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在开户时需要提供一个税收居民身份的声明文件(Self Certification)。
其次,在开户的过程中,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会跟客户签署免责条款,要求客户做出承诺,如果未来身份发生变化,必须在30天内向金融机构进行申报。
Q4:设立信托能免去CRS申报吗?
信托设立人、受托人、保护人和受益人都在CRS信息披露的范围之内。
其中受益人会稍微有点复杂,因为受益人分固定受益人(明确了将会被分到多少钱)和任意受益人(暂时还没有决定具体分多少钱)。固定受益人一开始就会被纳入申报的范围,而任意受益人是要等拿到第一笔钱之后才开始进行申报。
Q5:CRS下哪些保险需要申报?哪些不需要申报?
有现金价值的保险需要申报。如何定义一个保单有没有现金价值?
第一,如果说保单持有人把保单取消后能把钱拿回来,不管是什么样的保单,只要能拿到一分钱,就属于有现金价值的保单(死亡赔付除外)。
第二,如果一个保单可以用来抵押贷款,也算具备现金价值。就这点来看,香港的大额保单都算具备现金价值。即香港保险属于CRS申报范围。
在非CRS参与国购买的保单不需要申报,如美国保单。但这只是说暂时不需要申报,因为不排除美国将来可能会加入CRS。
Q6:企业家账户中的企业经营收入是否需要申报?
首先要判断这个账户是否属于非居民的账户,如果是非居民,就要看他属地是否在申报范围内。
其次是看账户中是否拥有一定量的金融资产,因为CRS要求申报的是账户中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信息。如果是居民的账户,通过积极经营生产活动所得的收入(比如货物的销售),这类资产是不在申报范围内的。
举个例子:
2个标准判断公司是否属于经营性公司:
●每年的总收入中50%以上是来自于经营性业务;
●所有的资产中50%以上是用于经营性业务的。
假设这个企业家是中国居民,在一些离岸群岛(比如开曼、BVI等)设立了公司,同时这个公司符合上述两个标准,是一家经营性公司,那么CRS不会要求其去申报,也暂时无须做信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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